今天看到報紙的其中一則新聞:
說到現在的大一新鮮人,在校園常會遇到寫問卷,
隨後最主要的圖書推銷登場,動輒數萬元的書籍,
推銷員都會說得天花亂墜的,又有分期付款的方便,
過了七天鑑賞期後,想要退都很困難,
很多人只好摸摸鼻子,自認倒楣!
這件事不禁令我回想到十餘年前,
我也曾遇到同樣的事情,當時被推銷一套60幾本的繪本,
我記得這套書超過二萬元,感覺分期付款可以應付就同意購買。
大學時候的我,家裡每個月只夠給我5000元的生活費,
不夠再告訴爸媽,他們會再想辦法,
通常不是開學初要購買大學上課用書而超支外,
我會儘量省吃儉用地利用這5000元度過漫長的一個月。
然而,那套書每個月分期付款就將近二千元。
苦撐半年多後,向該公司反應實在無法再支付下去了,
根據他們的規定,要把整套書寄回去,而已付款的部分無法退回。
當時,不再支付這筆錢時,我感到輕鬆多了,
至於已經付出的七、八千元,就當作買個「教訓」。
從那時候起,我再也不接受任何推銷圖書員向我推銷書籍,
直到我進入職場的這十幾年間也是如此,
喜愛看書的我,目前收藏的書籍已超過三千本以上,
對於當初推銷圖書的那間公司所出版的書籍,
我一本也沒向他們購買(朋友倒是有送),
因為我覺得他們利用大一新鮮人還未有經濟能力時,
就推銷動輒上萬元的書籍,
名義上是說書的內容好、能夠幫助他們增長能力……,
但是,說實在的,有幾個人會把這些書從頭到尾讀過一遍,
就像是我當初買他們那60幾本繪本時,我只讀了不到十本書,
就退還給他們了,換算看他們的一本書要價八、九百元,
重點是,這幾本書的內容,我現在竟然已經沒有什麼印象了。
所以,初入大學的新鮮人們,對於各式各樣的推銷手法,
要懂得拒絕,見苗頭不對,就要藉機脫身,否則後患無窮。
其實,很多事情真的是「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」,
如果能夠事先防患未然,當然是最好的;
如果事情真的發生了,處理好後,也要汲取經驗、記取教訓,
別再犯了,方能不被這些瑣事困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