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我已將柯林頓回憶錄看至剩下不到一百頁,
所以,我告訴我自己,無論如何,
今天最重要的事情,就是把這本跟「辭海」一樣厚的書看完,
雖然,我看書真的很慢,不過,最終仍達成這項任務!

為什麼我會有興趣看柯林頓的回憶錄呢?
其實,這跟希拉蕊的回憶錄有關;
那為何我會有興趣看希拉蕊的回憶錄呢?
其實,這跟她角逐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有關;
又為何與她角逐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有關呢?
主要是因為我們學校有位老師是希拉蕊的頭號fans,
在希拉蕊競選民主黨總統提名時,
我們這位老師不斷說明希拉蕊是如何正大光明競選、
歐巴馬只會說不會做…等等,
讓我對希拉蕊這個人產生好奇,
因此,某次到圖書館借書時,就把她的回憶錄借來看,
花了近一個月又兩個禮拜才讀完希拉蕊的回憶錄。
於是,接下來就狠下心來,借比希拉蕊回憶錄更厚的
「柯林頓回憶錄」來閱讀。

我對於這一對夫婦沒有特別的感覺,不討厭也不喜歡,
看他們的回憶錄,說得都很正面,對於他們不利的事件,
他們都能誠懇且輕描淡寫地敘述過去,我想這也是人之常情,
我們通常都會宣揚對我們有利的事情,而掩飾對不好之事。
然而,看完他們的回憶錄後,
基本上,我肯定他們倆為美國、為世界所做的努力。

在看他們回憶錄的同時,他們讓我下了很大的決定,就是要研讀法律!
我發現大部分國家的領導人,幾乎都具備法律背景,
光看台灣最近兩屆總統---馬英九總統與陳水扁,都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業,
而且,我大學時代就常聽到一句不知誰說的名言:「法律只保障懂得法律的人。」
當時,我嗤之以鼻,認為儘量不要做會與法律沾上邊或是違反法律之事即可。
但是,看完柯林頓與希拉蕊回憶錄之後,他們倆都是學法律的人,
在擔任總統與總統夫人期間,因白水案而被法律搞到幾乎筋疲力盡,
其實,我個人自行判斷,認為共和黨真的做得太不正大光明,
以致於我現在對共和黨有所偏見。
所以,這也讓我燃起研讀法律的興趣,起碼當我熟讀並學好法律之後,
未來較不會被人運用法律條文所騙。

大學時期,我曾經暗戀同年的一位體育系女生,並寫了一本「賢青緣劄記」,
算是回憶錄的一種吧!書名的前兩個字是以我和那位女生名字的最後一字所命名,
雖然,最後並無結果,不過,我覺得寫回憶錄是一種很特殊的經驗,
無論你在書中是全盤托出,亦是有所保留,都會整合自己在當時的一些想法與念頭,
我覺得蠻讚的,大家有空可以自行寫寫看,那會是人生很奇妙的經歷之一,
就像我標題引用柯林頓回憶錄最後「後記」裡,聖保羅所說的話:
人生宛如『透視一片黑漆漆的玻璃』,我們只能『看見一部分真相』。」
或許自己所寫的那本回憶錄就是「那人生看得見的一部分真相」,
其他呢?也許就埋藏在那黑漆漆的潛意識裡吧!

這是我一年讀一百本書計劃的第三本書:
《我的人生---柯林頓回憶錄》(My Life by Bill Clinton),比爾‧柯林頓著,
尹德瀚等12人共譯,時報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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